老年消费者投诉为何逐年上升?

http://www.sina.com.cn 2012/7/3 西南商报

  从2006年开始,笔者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以前全年很难有一件老年消费者申诉案件,到近年,老年消费投诉竟超过一成。加上部分权益受损的老年人因为怕麻烦、行动不方便等原因未到消协投诉,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在社会日趋老龄化的今天,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通过笔者近年来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来看,老年消费者在消费方面存在以下特点:

  现在生活很美好,老年人都希望能长寿,普遍很关注自身健康,个别经营饮水机、床垫、保健品的商家便从此出发,扩大其商品功效,夸大疗效,本着用不坏,吃不死的原则极度宣传用(吃)了其产品能治疗各种身体不适,避免就医,很多老年人花了冤枉钱。

  近期,成都新津县就有位老年消费者因通过收音机某频道听到了对××舒达胶囊的宣传,称吃了该胶囊能有效排毒、增加抵抗力、一个疗程后能缓解各种老年症状,该消费者花了3000多元购买了三个疗程商品,吃了几盒后未见成效便到县消协投诉。经了解,该商品为保健食品,按照说明书所示具有通便的功效,很明显其宣传扩大了疗效,存在欺骗消费者嫌疑,新津县消协为消费者退还了购物款3150元。

  贪图小便宜。勤俭节约的思想会影响老年人的消费行为,只要是可能需要的东西,即使目前不急需,如果有降价、折扣、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老年人也会消费。很多商家抓住此心理大肆推销其产品并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致使老年人上当。不法商家以组织听产品讲座,免费试用产品,常年在外地流动促销变相行骗,讲究“短平快”速战速决,一有风吹草动便闻风而逃不见踪影,导致老年人吃哑巴亏,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两年前,曾经有几十位老年人到新津工商局12315和消协投诉,称其购买藏药受骗,最高受骗金额达几万元,普遍是花费近千元购买,绝大多数消费者未收到其承诺的邮寄商品及赠品,即使收到商品的消费者在其承诺的疗效期内也未达到预期疗效、服用后身体还出现了其他不适症状。因集体投诉时该商家已经消失,留下的电话也无一例外是空号或无法接通,12315和消协无法进行调解,鉴于该行为涉嫌诈骗,工商局和消协转交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现在很多厂家(商家)针对老年消费者表现得极为热情,大打“亲情牌”,常常采取组织老年人免费外出游玩、一对一陪老年人聊天、上门关心等方式进行商品促销,有些厂(商)家,在利用“亲情”售出商品后便消失,其商品价格更是高得离谱,因其在本地没有销售商,致使老年消费者在售后方面遭遇很多麻烦,维权也极其困难。

  新津县有位70多岁的老教师,因刚搬家,想购买一台净水机,××净水器促销人员通过其朋友知道后,就天天上门陪老人聊天,散步,介绍产品,终于售出,在安装好净水器后,促销人员消失了。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后净水器便出现问题,联系不上促销人员,消费者到该县消协投诉。

  为有效减少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笔者觉得应该从老年消费者自身、子女、社会等方面出发做到如下几点:

  一、从老年消费者自身来说,在消费前应做到多看、多想、多比较,不要贪图小便宜,给骗子以可趁之机。在进行重大消费前要征询子女意见,不要迷失在促销人员的“亲情”里,尽量避免购买到不需要商品、不合格商品以及价高质次的商品。

  二、对子女来说,日常应多给老人关爱,加强与老人的沟通,将最新的资讯传播给老年人,潜移默化地影响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当老人面对疾病困扰时,多提供情感支持,帮助老人积极面对疾病和衰老。

  三、全社会应给与老年人适当的关怀和正确的引导,通过媒体、热线、社区宣传栏等对老年消费者开展宣传引导。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办公益科学讲座,培养老年人科学消费观念;设立老年消费公益热线,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全方位为老年消费者提供社会支持,让老年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各级消费维权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更好地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1)加大《消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权的氛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老年人进行维权知识培训,发布消费警示,剖析典型消费维权案例,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老年人的维权意识。(2)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尤其是销售老年药物、保健品、生活用品等经营场所(含临时性场所),要给予高度关注,组织力量主动介入对销售商品质量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过期霉变和“三无”产品充斥市场,为消费者把好商品质量关。(3)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老年消费纠纷投诉,给老年消费者提供便利,时间上给予优先安排,热情接待。 沈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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