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首个家庭信托试水 可托管残障儿

http://www.sina.com.cn 2016/7/1 信息时报

广州有这样一群老养残家庭:独生子女患精神残疾,父母辛勤工作为残障儿攒下养老本钱,退休后又为给子女寻找好归宿四处奔波……80岁的广州老人黄伯、78岁的周姨都遇到了类似的困难,他们想找一个信得过的机构或团体,在自己百年之后将遗产和残障儿同时托付。但由于我国尚无遗产信托制度且没有先例,黄伯和周姨的难题至今仍未能妥善解决。


 
据广州市残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3月,广州市持证残疾人已达14.01万人。《信息时报》记者近期接到报料后,就老养残家庭的遭遇,走访诸多机构试图为他们寻找一条出路。
退休后再奋斗28 78岁为儿攒钱养老
已经78岁高龄的周姨仍然耳聪目明、健步如飞,她和80岁的老伴每天都要在家花上两小时看报纸,了解有关养老的话题和最新政策。


周姨有过一段婚姻,再婚有了儿子阿加。2004年,24岁的阿加发生意外导致神经元受损,2005年的再次变故使他病情加重。在中山三院经过几次大手术后,瘫痪在床的阿加依靠辅助器材勉强可自行外出,但残障已不可逆。


周姨最终接受了这个事实,她选择在2008年提前退休,开始为儿子规划未来。尽管夫妻俩每月退休金共有8000多元,但周姨自从退休到现在的近28年来,开过电话亭、书店、报刊亭,如今仍风雨不改,每天下午都要去一趟华南农业大学门口的报刊亭换班。


大约30年前,周姨相中了天河区国防大厦附近一套房改房,102平方米且自带70多平方米的露台小花园,她咬牙买了下来。这套在闹市中的安静老房如今最少值两三百万。周姨一直省吃俭用为阿加置业,如今,阿加名下已有一间小房和一间小商铺。
探路无果
遗产信托?尚无该类机构,建议遗嘱委托

 

 去年8月、9月间,周姨多次到广东南粤遗嘱中心咨询,她与该中心法律顾问陈辉律师面谈了很久。周姨十分渴望能找到信托机构作为监护人,将财产托付后,信托机构每月定期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给儿子。这样既能保证儿子的生活质量,又能防止有心人有机可乘。

 

不过,截至目前,广州仍没有一家政府组织的机构或者民间机构能办理这样的信托业务。陈辉律师建议周姨找一名近亲属或者信得过的人作为指定的委托人,把请托事项通过遗嘱的形式写清楚,包括代收房屋出租款,定期向阿加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等。
以房养老?儿子未达60岁,未达投保要求
周姨也考虑过以房养老,她曾到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咨询。所谓以房养老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俗称,就是投保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从保险机构获得养老金,同时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过世之后,保险机构获得处理抵押房产的权利。通过这个方法,可以让那些抱着金饭碗但又收入微薄的老人能获得足够的养老金,体面地生活下去。


但是,以房养老限定了年过60岁的老人才能投保。周姨觉得这条路也走不通,一方面夫妻俩均年事已高,且以房养老每月支付生活费只有2000元左右,还不如直接出租。另一方面周姨的儿子阿加才36岁,达不到投保要求。
福利机构?已额满,轮候人数不断增加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周姨家的情况,实际上属于老养残家庭中一个非常尴尬的群体。假如阿加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应变更监护人,由其他亲属或者街道作为监护人,阿加有机会到特殊的康复学校安置。如果阿加是年过6旬的老人,符合以房养老的条件,也可选择到福利机构养老。但是,对于年龄处于18~60岁之间的这部分残障人士,如果双亲健在,目前能够接收他们的机构非常有限,主要还是依赖于家庭。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是一个服务对象为中重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残疾人士的机构,也是唯一一家针对该群体的机构。广州市残联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可容纳人数为480人,目前处于满额轮候状态。据统计,截至今年430日,要求入住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智力或(和)肢体残疾人士已达272人,而且轮候人数仍在不断增加。
另辟蹊径
卖房变现,为儿养老铺路


 “
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周姨自己琢磨出了一个迂回的办法。最关键还是要保障阿加每个月的生活费,以房养老能保证签约人每月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于是,周姨萌生了要让儿子日后有机会以房养老的想法。


 
首先,以房养老的前提条件是签约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多方了解后,周姨在去年9月初带儿子阿加去医院做了鉴定,鉴定机构认定阿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阿加将来有可能实现以房养老


 
接着,周姨开始处理夫妻俩名下的房产,因为对于周姨这类老养残家庭来说,遗产处理上的难题是无可避免的,阿加将来若要处置这些遗产会面临很多难题。于是周姨决定把房产逐一变现,作为阿加日后的生活费定期拨付。而且阿加名下的两个物业收租也足够他的生活支出。
委托亲属,定期拨付生活费


 
谁来负责定期为阿加拨付生活费是一大难题,周姨想到了与前夫所生的另外3个子女,也就是阿加同母异父的哥哥姐姐们。经过商量后达成共识,在番禺生活的二女儿同意在周姨及其丈夫百年后,担任弟弟阿加日后的监护人,帮忙收租并定期拨付生活费给阿加。


 
同时,住在深圳的大女儿和三儿子作为监管方,有权对弟弟的生活状况随时查看,并对二女儿的不到之处进行监督。尽管可以依靠三个子女,但周姨意识到遗嘱上必须把每个人的权利义务写得清清楚楚。


 
今年5月中旬,南粤遗嘱中心在周姨的自书遗嘱基础上,帮忙修改及起草了一份合格的遗嘱,最后为她和老伴的立遗嘱过程办理了律师见证。
购买养老公寓,方便就医


 
阿加的哥哥姐姐各自有家庭,且都年过50,不可能对阿加的起居生活面面俱到,周姨早已想到这一点,购买一间养老公寓是她认为现今更为迫切的需求。


一厅一室就够了,小点没关系。最重要是医养结合,我们百年后儿子还有人照料。周姨一直关注报刊杂志介绍过的养老院,为选择合适的养老公寓,周姨不仅致电咨询,更实地考察。


最终,周姨在从化一家在建的养老公寓确认购房,2017年交楼,方便就医,还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和料理一日三餐。不过,这个养老公寓只能由60岁以上的老人购买,周姨打算以自己的名义拿到房产证以后再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儿子。


他家有残障儿 怕老无所养

 

 丧偶之后,80岁的广州老人黄伯开始张罗自己的身后事。黄伯希望有人在他百年后,拿着他的遗产按月给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黄浩支付伙食费,根据黄浩的身体情况合理使用遗产,并负责给黄浩养老送终。


由于家族隔代遗传,黄浩小学毕业后就发病了。每每想到30多岁的独生子没有自理能力,儿媳和孙子又不能善待他,黄伯便焦虑到彻夜难眠。我真的很害怕遗产留给他们,最终我儿子还是老无所养。


儿媳来做监护人是最适合不过的,但黄伯的担忧也不无道理。黄伯说,10多年前他们请一名来自粤北地区的农村姑娘阿秀到家里做保姆,没几个月阿秀就说怀孕了。虽然他和老伴都不太相信,但阿秀说孩子是黄浩的。黄伯说,后来他们只好让儿子和阿秀领了结婚证。
儿媳靠不住 想托管遗产


黄伯告诉记者,10多年来儿子一家三口的生活费用都由他和老伴全包,儿媳一直没有外出找工作,却也并未善待他儿子。早些年,他和老伴在同事女儿的见证下立了份自书遗嘱,写明遗产互赠。去年老伴去世,黄伯欲办理两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儿媳却起诉了他。


根据《继承法》,第一继承人里面如果存在没有收入、没有行为能力的继承人,遗嘱继承时应预留一部分财产给他。由于该自书遗嘱写得不规范,没有预留份额给黄浩,被法院判为无效。


 
经法院审判,面积大的房屋归黄伯个人,另一套较小的归黄伯和黄浩共有。经此一事,黄伯更加坚定了要找人托管遗产的想法。
探路未果
街道民政
拒绝托管,因责任重大且没先例


 
有好友建议黄伯找辖区相关部门作监护人,一来能免后顾之忧,二来又可提前了结心事。黄伯不久后就来到辖区街道与民政部门,表示要将自己的遗产赠与有关单位。


 
黄伯希望,由这些单位作为遗产管理人,按病儿黄浩的生活所需,将遗产支付给病儿的监护人,并同时监督监护人的使用情况。然而,黄伯跑遍辖区的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都以责任重大或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黄伯的托付。


 
黄伯很迷茫,残联、居委都帮不了他。假如黄浩没有结婚,黄伯去世后他成了孤家寡人,相关机构可能就会收留或者照顾黄浩。而如今的情况却非常尴尬,政府机构反而不方便介入了。
南粤遗嘱中心


愿意管,但无遗产信托制度难办


 
去年6月,广东南粤遗嘱服务中心刚成立不久,黄伯就迫不及待地赶去咨询。中心主任严小玲表示,南粤遗嘱中心愿意作为第三方机构担任黄浩的监护人,解决像黄伯这种家庭所遇到的问题,但办理遗嘱信托的程序比一般立遗嘱或者作委托复杂,而且目前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中心的法律顾问、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辉指出,遗嘱信托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很普遍。《信托法》第13条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这个规定是遗嘱信托的法律依据,说明遗嘱信托在我国是合法的,但我国法律上对遗嘱信托制度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陈辉说,除了上述条款,遗嘱信托到底应该怎么做,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正是这个原因,才没人敢去做。陈辉认为还有一个难题是,目前缺乏一个机构或组织能够值得广大委托人的信任。


 
黄伯近日表示,自己感觉时日无多,只好寄希望于个人道德,如今正尝试与儿媳修补关系。
未来出路
首个家庭信托试运营
 
遗产信托由谁来做可信?受托机构获赠遗产后如何缴税?遗嘱委托安排残障子女生活,如何防止受托人不守承诺?《信息时报》独家获悉,全国首个家庭信托机构——由中华遗嘱库和万向信托合作的中华家庭信托已开始试运营。不仅老养残家庭可托管残障儿生活,有钱人还能设置防败家子挥霍信托等。日前,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接受了《信息时报》的专访。
家庭信托由谁来做?
遗嘱机构+信托公司=制衡、安全


陈凯告诉记者,中华遗嘱库成立后不久,他们就组织了专家一起研究家庭信托制度的设计,发现解决这些困境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有一个长期存在的机构,并且这个机构还要能够为他人的家庭做事务性管理,同时要具备专业、公正的特性。而中华遗嘱库恰好能担负起这个使命。


 
但是中华遗嘱库并不适合持有委托人的遗产,我们的设计是管钱和管事分开,以中华遗嘱库为事务性管理的中枢,资产交给专门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管理。陈凯向记者介绍说,引入信托公司参与的好处有很多,比如可以享受《信托法》赋予的各种信托功能,信托公司有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托财产收益不纳税,信托公司管理财产更专业等等。陈凯认为,管事和管钱分开是为了制衡、安全。
如何避免道德风险?
管钱的管事的分开
 
陈凯说,信托里面的资产管理应该是恒定的,管钱的部门专门帮委托人管好钱、赚更多钱,至少维护这些钱用到指定的人身上;管事的则不管钱赚得怎么样,只负责管这些遗产什么时候该给什么人,什么时候不该给,以及是不是符合委托人的意愿。


 
陈凯认为,中华家庭信托的优势体现在灵活上。信托公司的财产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在法律上是相互隔离的,信托公司一旦倒闭,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依法不能拿去给信托公司抵偿债务。信托公司若破产,委托人的财产由下一个信托公司承接。


 
陈凯说,家庭信托还有一个关键角色叫事务管理人,可以是专业律师、信得过的亲属,需要与受益人比如残障儿保持一定频率的联系,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帮助受益人。他透露,中华遗嘱库耗费了近两年的时间打造了一个事务管理系统,用以记录和在适当的时候提醒事务管理人及时跟进。
家庭信托可以管什么家事?
风险隔离、防挥霍……
 
陈凯指出,家庭信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通常是要严格保密的,甚至对受益人都要严格保密。有的委托人要求,他的太太如果在他去世后没多久就再婚,或者太太在多少岁之前再婚,就减少给她的财产。这些是非常私密的,委托人并不想提前让太太知道。


 
陈凯说,通过家庭信托还可进行风险隔离。因为信托公司具有《信托法》上的风险隔离功能,可以避债,使受益人免于被欺诈,避免财产强制性转让等。比如有人逼着或模仿受益人的笔迹去转让受益权,家庭信托可以通过信托合同约定不可转让的情形来保护受益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此外,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形,家庭信托在运用上还可以通过家庭事务管理的具体内容,设置残障儿养老型的信托、防败家子挥霍的信托等等。(注: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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