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琼瑶公开遗愿希望“花葬”,预约人生美好的告别

http://www.sina.com.cn 2017/3/31 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3月12日,著名作家琼瑶女士在网上公开了一封写给儿子、儿媳的信,对自己的身后事做出交代和安排。

 

在文中,琼瑶女士以豁达的心态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希望不因为后辈的不舍,而让自己的躯壳被勉强留住而受折磨,让她没有痛苦地死去。

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耄耋之年琼瑶女士感谢上天的恩宠,认为自己没因战乱、天灾、意外、疾病等原因离开,由此感到对生命的格外敬畏和珍惜。

她把自己遗愿取名为:预约人生美好的告别,希望人生能“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在死亡面前能带着“宁静而美好”的离开,她的遗愿跟她的作品一样“缠绵悱恻、细腻绵长。”

想得很明白的人,大作家就是不一样。

她对儿子、儿媳声声叮嘱:

1、表示自己以后无论生什么重病,她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不插鼻胃管,各种急救措施也不需要,只要让她没痛苦地死去就好,支持“安乐死”,要求有尊严的死亡。

2、无须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悼念,火化后采“花葬”方式,不发讣文、不公祭、不开追悼会,更说不设灵堂,不要出殡,盼一切从简。

人生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匆忙过客……

面对死亡,作家琼瑶将人世看得那么清楚、淡泊,她理性和阔达的人生态度真值得我们学习。

那么,到底琼瑶的遗愿能不能实现呢?

1“安乐死”在中国是违法的,是禁止实施的行为。

根据现行《刑法》解释,安乐死属于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安乐死在国内有很多争议,有人认为医生的道德责任是救死扶伤,任何安乐死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中,“孝道”是人们认同的伦理价值取向。也有人认为无法医治的长期病症,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对病人造成极大负担,可以用人道方法让病人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不管怎样争议,从1987年以来,历届人大代表大会多次讨论“安乐死”均没有通过,在《刑法》上维持故意杀人罪的裁定。所以,琼瑶这个“安乐死”建议在国内是禁止提倡的,实施“安乐死”造成他人死亡的,实施人会被依法判定为故意杀人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琼瑶提出的安乐死并不受法律支持。

2、琼瑶写的不是正规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琼瑶写的充其量算是“预嘱”,不是遗嘱,遗嘱在法律的定义是对老人去世后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置,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对其内容、财产分配方案、格式、签名、日期等有严格的规定,同时,中华遗嘱库建议对立遗嘱人进行录音、录像、见证人在场等综合性、全方位的法律防范,用来增加遗嘱的法律效力,最终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遗嘱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公正性、安全性。很多民间遗嘱写法不符合法律规范,导致很多老人去世后,子女无法取得老人的遗产。

3、遗嘱有指定继承的功能。

按照法律程序把老人的财产、房产列出清单,指定留给“有爱的子女”继承,回避“不孝的子女”,从中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遗嘱也有其局限性,只限于对财产进行分配。

对于丧事如何安排,属于“遗嘱执行”层面的事情,比如琼瑶要求花葬,比如有人要求骨灰撒向大海、森林、田园等。

这些要求没有法律约束力,要看家人和子女的想法,如果子女不同意,老人的心愿恐怕无法达成。

在维护老年人权益上,中华遗嘱库的主办方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在2016年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并成为首部《慈善法》实施后认定的首批慈善组织之一。

中华遗嘱库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的遗嘱咨询、起草、登记、保管服务。

在正规的、公正的机构立遗嘱,既保障了老年人的隐私,又保障了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同时,在老人去世后,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方便子女顺利地去有关部门进行房产、财产的继承和过户。

一份遗嘱,避免了家庭纠纷、争吵,保障了个人财产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幸福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中华遗嘱库还特别推出了“家风传承卡”。老人除了遗嘱之外,还可以在传承卡上留给子女后代深情的叮嘱,书写家风、家训,保持和谐、温馨的家风。

像琼瑶女士就可以在“家风传承卡”上书写情深意切的家风、家训留给后代子孙。

今年开春以来,到中华遗嘱库立遗嘱的老人越来越多,大部分老人是自己过来立遗嘱,怕影响孩子的工作,怕给孩子添麻烦,自己的后事自己安排。

中华遗嘱库,秉承“解后顾之忧,传和谐家风”的宗旨,从实际出发,真正的帮助老人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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