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上海分库启动,免费为老年人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17/11/3 本站原创

 

11月1日,为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服务的公益项目——“上海遗嘱库(中华遗嘱库上海分库)”正式启动。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377弄25号的仙霞新村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的上海第一登记中心即日起正式开始接受实名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于2013年在北京启动的公益项目,旨在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的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以协助他们处理好身后事,建设和谐家庭。截至目前,中华遗嘱库已经为10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了遗嘱服务,登记保管着7万多份遗嘱。

据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介绍,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可以看到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发生纠纷后,均直接被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经过复杂漫长的笔迹鉴定程序,这说明在中华遗嘱库订立的遗嘱的真实性能够得到保障。中华遗嘱库采用临时库、中转库和永久库的三级保管体系,可同时保管遗嘱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用于保管遗嘱的中转库可以满足200万份遗嘱保管量,采用美国ADT高安防标准,具有严密的防火、防盗、防虫、防尘、恒温、恒湿等多重保障,以确保遗嘱安全。

上海遗嘱库赵仲星主任表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60岁以上老年人口多达457.79万人,占总人口的31.6%,上海是中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30时代”的城市,老年人比例接近全国数据的2倍。与此相对应,老年人对自主安排财产的需求日益增长,遗嘱进入了许多老年人的考虑范围。上海遗嘱库是中华遗嘱库继北京、天津、广东、江苏、广西之后设立的第六个分库,同时上海也是全国四个直辖市中第三个设立登记中心的城市。

据悉,上海遗嘱库全程采用中华遗嘱库登记系统,借助指纹扫描、视频摄像、电子扫描、文件存档、现场见证和密室登记等方式对遗嘱进行现场登记,在确保遗嘱真实性上可以做到无懈可击。如果继承人在老人身后发生遗产纠纷,中华遗嘱库将根据老人遗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诉至法院的,中华遗嘱库还将向法院开具证明,以协助继承人迅速处理家庭纠纷。

 

继承公证手续多没有遗嘱继承难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旦被继承人名下有房产,那么继承人势必要进行过户。而房产继承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不仅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还需要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那么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该继承人还需要其他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而这,往往是很困难的一步。

上海市民张先生,为了继承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需要调取爷爷的档案,奶奶的档案,父亲的档案,母亲的档案,还有他自己的档案。同时,他还需要提供父亲的死亡证明,爷爷的死亡证明。由于张先生的奶奶曾经再婚,那位后爷爷的死亡证明也要开具出来,而且还要证明后爷爷没有对张先生的父亲进行过养育,才能不涉及到后爷爷及其子女的继承权。更重要的是,由于张先生的奶奶健在,张先生奶奶还需要亲自前往公证处,向公证人员表明放弃继承权。

以上这些手续,对张先生来说,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没有完成,都不可能继承父亲的房产。而倘若张先生的父亲在生前能够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张先生也不需要开具如此多的证明。遗嘱的存在不仅是在传承财产,也是在方便后代。

 

父母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子女的

 

许多人都认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天经地义,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前些日子,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在文中,一化名为晓丽的独生子女,在父母过世以后,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原因竟是她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晓丽的父亲过世时,她的奶奶尚在世,因此晓丽需要与母亲、奶奶平均继承父亲名下的房产。而她的奶奶过世以后,该房产又被奶奶的法定继承人,即包括她的姑姑、叔叔在内的亲戚继承。因此,原写在晓丽父亲名下的房产,晓丽的姑姑、叔叔也都有继承权。晓丽想要过户,就必须其他所有的继承人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而这,似乎不太可能。

由此可见,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而通过遗嘱这一方式,能够有效地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由此可见,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将会按照立遗嘱人的遗愿进行分配。因此,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是立遗嘱人自身意愿的表达,更能够让子女安全、合法的继承父母的财产。

 

子女离婚家庭财产落入外人之手

 

在家庭财富的传承过程中,避免外人窃富,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中心,有不少老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求只留给自己的儿子、女儿,不留给儿媳、女婿。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老人为防止子女纷争,提前将财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自认为安全又便利。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子女在继承或接受赠与时所获得的财产,将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他们的婚姻发生风险,继承或赠与得来的财产也会因此而被分割,这与父母的愿望明显相悖。

但婚姻法中规定了例外情形;“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中华遗嘱库通过“上述人员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表述,确认了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明确性,有效地防止了家庭财产落入外人之手,杜绝家庭财富可能遭遇的婚姻风险。

 

遗嘱胁迫时有发生遗嘱登记制度值得重视

 

陈凯认为,除了订立遗嘱不合法、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外,家庭内部的胁迫时有发生,如何防范成为难题。

在早年代理的一起案件中,陈凯发现保姆以中午不做饭为要挟,就可以让一个老人就范写遗嘱留财产给保姆。最后经过艰难诉讼,他才找到其它法律漏洞推翻了这份遗嘱。试想一下,这些子女在家里胁迫老人立遗嘱,外人从何得知?老人去世后,这些遗嘱就可以堂而皇之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我国继承法自1985年成立至今30多年未曾修改,就目前我国对于遗嘱合法有效性,最大的挑战就是一份遗嘱的真实性。西方国家如德国,如果立有遗嘱,就必须要到法院或者警察局进行登记,否则遗嘱无效;新加坡有完善的遗嘱登记制度,当地有专门登记保管遗嘱的第三方机构,其目的都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从而避免笔迹鉴定,减少法院及当事人的时间、金钱上的成本。

因为继承发生纠纷的,如果老人在中华遗嘱库存有遗嘱的话,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到中华遗嘱库来调取证据,中华遗嘱库给法院出具证据,法院会依法认定遗嘱真实合法有效,这样就避免了漫长的笔迹鉴定过程和费用。

陈凯建议,为了避免自书、代书等类型的遗嘱在效力上可能存在的风险,除了做公证之外,还应该开辟新的遗嘱登记形式,例如让专业性公益组织、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权威性较高的机构积极加入,作为遗嘱登记机构,和公证遗嘱一道作为登记遗嘱,优先于私下订立的遗嘱。

 

  老龄化社会催生遗嘱需求“幸福留言”不再回避

  

在启动仪式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老年人,在问及对遗嘱的看法时,多数老年人都表示不忌讳,表示有条件的情况下会考虑提前订立遗嘱。一些老人表示身边有不少人遇到过遗产纠纷,导致家人反目,与其这样倒不如早做预防。也有不少老人认为遗嘱也可以避免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阎青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对遗嘱的看法也在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并不排斥生前立遗嘱。阎青春认为,遗嘱是促成家庭幸福的法律安排,应成为家庭的“幸福留言”。

即日起,上海老年人拨打服务热线021-52555698,即可免费预约遗嘱库服务,填写预约表后排队办理。不过,由于登记遗嘱需要全程录音录像,老年人享受免费服务应具备听说读写能力,对无法书写或失聪失明的老年人,上海遗嘱库目前暂无法提供服务。

下一步,上海遗嘱库还将在社区、养老院或者活动中心开展普法和提前预约服务,让更多的老人深入的了解中华遗嘱库,了解遗嘱,真正的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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