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了解到,在该处登记保管的15000多份遗嘱中,涉及分配的财产类型90%是房子。然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不动产的政策变化,福利房、拆迁房、宅基地等产权性质复杂的房产,可能没有房产证,或者还只是一纸合同,没有具体的地址,还有的面临着房产更名的实际困难,从而让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变得复杂和困难。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议财产所有人尽量提前订立有效的自书遗嘱,或根据实际情况做遗嘱公证,以简化继承人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规避风险。
没房产证的房产能留给后代吗?
2018年1月5日,60多岁的王伯和一名年轻人按预约时间来到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办理遗嘱。经一番等候,工作人员开始查看老人带来的各种材料,根据沟通情况,了解他对财产分配的意愿,然后将草拟的遗嘱文本打印出来交给他,提醒他要亲笔抄录写下来。
他们是一对爷孙,广州花都人。王伯和兄弟共有的房子,因为地铁修建而成为拆迁对象。经过一年多的动迁,王伯和兄弟在去年都在拆迁合同上签了字。一套近300平方的房子,村里给他们补偿了5套房和一笔拆迁补偿费,每套房赠送一个车位,兄弟俩还另外购买了新的车位。
财产虽然迅速增加,但王伯考虑到房子要在五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又是和兄弟共有的房产,担心自己百年后这笔财产可能会出现纠纷。再加上有三女一子(已逝),老人经过酝酿之后,还是想将财产留给儿子,儿子不在了,那就留给孙子。于是,才有了到遗嘱库办理遗嘱的想法。
“因为拆迁涉及的时间很长,新建房屋还没有开始动工,也因此房产没有具体的地址,更谈不上房产证了。像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办理公证遗嘱的。”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标准化建设负责人谭钰翔对记者说,若老人在办理回迁房房产证前去世,实际中就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房产证上仍旧写着老人的名字;第二,房管局核对老人去世情况后,将房产证写到其他亲属名下。前一种情况还好处理,后一种情况就变得很麻烦。
“在这个案例里,老人有多个法定的继承人,但想将财产指定给某个继承人,那就只能靠遗嘱来实现。”谭钰翔表示,老人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其在拆迁协议中获得的所有财产性权益”给特定人,简单地说,就是老人在拆迁协议中属于他的部分都由孙子继承。并明确写下财产只留给孙子一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本村人继承宅基地无门?
“除了拆迁房,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较多的还有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主任庞华幸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拿不了房产证。同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规定非本村人不能随便变更。
李伯是广州市白云区人,在村里有一间宅基地,并盖了一套5层高的楼房。去年,他带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证来到遗嘱库,希望将自己的房产提前做一个分配。李伯当时想写上一楼给大女儿,二楼给小女儿……但遗嘱库工作人员提醒他,宅基地上的房产分割,只能写明份额,至于楼层分配还是由子女们去商定。
“房产要分给多个人继承的,最好写清份额,建议按百分比来分配,尽量不要写哪一层或者哪个房间。”谭钰翔解释到,“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推倒重建的,如果一开始就写明一楼给谁,二楼给谁,要是将来推倒重建的楼层、房子与原来的不一样,那么多或少的部分就没办法按立遗嘱人的意愿处理。”
此外,李伯的子女中,有的婚后将户籍迁到了越秀,有的因工作、买房等原因,也将户籍迁出了原址。“孩子的户籍在城市,父母在农村,那就会出现宅基地上的房子没办法过户更名,宅基地证也没办法改名。”谭钰翔说,“目前这种情况没有什么特殊的办法。在没办法办证的情况,立一份遗嘱既可以作为继承人各自权利的凭证,也可以在未来政策发生变化时,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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